-
刘帆律师,上海中夏(银川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刑事辩护业务部骨干律师、宁夏多所高等院校普法讲师。
在两级法院工作十六年,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、对化解信访等涉及行政机关的非诉及诉讼处理方向明确,办理多起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。目前担任多家行政单位法律顾问。
案例项目
- 1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提供法律服务
- 6、办理张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,在公安侦查阶段提出本案系经济纠纷,不具有犯罪事实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撤案决定;
- 2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供法律服务
- 4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提供法律服务
- 5、办理旦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,提出其犯罪情节轻微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相对不起诉;
- 8、办理马某某故意伤害一案,在审查起诉阶段,提出构成正当防卫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绝对不起诉;
- 7、办理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张某某交通肇事罪案等多起案件相对不起诉的意见被采纳;
- 9、办理李某某诈骗罪一案,在审查起诉阶段,提出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绝对不起诉。
- 3、为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法律服务
联系我
如果您有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,或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,请给我留言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