×
图片

打开微信,扫一扫二维码
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

×

打开手机,扫一扫二维码
即可通过手机访问网站并分享给朋友

首页 > 专业人士> 刘帆
  • 刘帆律师,上海中夏(银川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刑事辩护业务部骨干律师、宁夏多所高等院校普法讲师。
    在两级法院工作十六年,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、对化解信访等涉及行政机关的非诉及诉讼处理方向明确,办理多起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。目前担任多家行政单位法律顾问。

案例项目

  • 1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提供法律服务
  • 6、办理张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,在公安侦查阶段提出本案系经济纠纷,不具有犯罪事实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撤案决定;
  • 2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供法律服务
  • 4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提供法律服务
  • 5、办理旦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,提出其犯罪情节轻微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相对不起诉;
  • 8、办理马某某故意伤害一案,在审查起诉阶段,提出构成正当防卫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绝对不起诉;
  • 7、办理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张某某交通肇事罪案等多起案件相对不起诉的意见被采纳;
  • 9、办理李某某诈骗罪一案,在审查起诉阶段,提出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意见被采纳,作出绝对不起诉。
  • 3、为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法律服务

联系我

如果您有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,或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,请给我留言,谢谢!